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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岗位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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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、教育厅及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。

2、向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、重要事项,传达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。

3、对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,推动工作落地。

4、拟定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、阶段工作安排及每一批次巡察任务方案,经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
5、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,提供保障、规范工作程序。

6、汇总、整理、分析巡察工作情况。

7、统筹协调、跟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,汇总整改报告。

8、推动巡察成果运用,协调巡察问题线索处置、与校内相关部门的衔接。

9、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。

10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。

11、开展巡察工作政策研究、理论调研,建立健全巡察相关制度。

12、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、发布巡察信息,或开展巡察宣传教育。

13、协调校内有关部门、单位协助支持巡察工作,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。

14、办理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